期待本校能走向校園民主、學生自治、經費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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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在一個健全的學生自治的制度下...
當一筆學生社團的經費預算經過了「校方」、「學生自治會」與
「系代會」(為本校經費管轄單位,類似議會)...三者的通過並
公告後,經費的發放與使用,本來就應該已經成為一個合法化、法
規畫、命令化的事項,但卻由於校方的思維,與學生自治的觀念有所
牴觸,而使得畢聯會的一筆十萬元款項,無法使用,也造成該活動發
生了經費短缺不足之情況,校方所持之理由,是認為該筆款項將被使
用來購買該場畢業餐會的贈品部份,而非使用於活動本身,但事實上,
整個事件有三個觀點可以做為討論,
首先,整個活動原本預計花費約36-40萬元整,經費來源有三:
1.畢聯會帳項(購買部分畢業相關物品之餘額)
2.已申請的學生會款項 (經過合法程序公告可申請使用之經費)
3.畢業餐會餐卷之收入(本屆畢聯會以使用者付費之觀念進行各項活動)
目前由於畢聯會本身對於經費的有效管理(第二筆來源)
即購買相關物品有所餘額,而因此有較多的餘額支應,這本是件好事,
但卻因此造成校方,對該筆款項進行扣押,而造成餐會中購買贈品部份
之經費有所不足(而整份企劃早在提出經費之時,就已經有所說明且購
買相關贈品之行為,也只是遵循前幾次活動之慣例!)
第二點,則是校方自己所辦理的各項活動,包括校慶酒會、義工感謝
茶會,仍然都有抽獎與贈品之發送,且以上兩個活動的經算,應是來
自於學生所繳交的"學費或學生自治費",同樣的情況,卻不允許學
生如此使用款項,有自打嘴巴之嫌。
第三點,當然也就是整個事件的作法,很明顯的與學生自治有所違背
,更別說是校園民主、經費自主等。
- Apr 30 Sat 2005 20:14
自治性組織所遇到的經費扣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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