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台灣青年公民參與協會 創會理事長
綠色和平「七年級看台灣」廣播節目主持人 陳宥亘
沖 繩有個紫陽花音樂村,是由便當店的仲宗根先生,為了幫助熱愛音樂的學生,讓他們能有音樂展演的空間繼續堅持夢想,因此借錢與學生們,一磚一瓦地搭建錄音 室,而造就了一個有著音樂祭、唱片公司與創作歌手的音樂村。如果當年沒有仲宗根蓋的那間錄音室,那些熱愛音樂的人就沒有辦法能有個地方聚在一起玩音樂,也 就沒有後來的那些歌手。
而台灣的樂團文化,是從哪裡冒起來的呢?從我長大稍有意識之後,膚淺地以為是由唱片公司孕育,那麼 這些團體應該是集體安排在宿舍,一同訓練、上課、生活,儼然就是明星藝能學校;稍有概念後,又以為那些樂團創作者都是來自校園,從社團與班級中,本著興趣 而聚集,並且從金旋獎等熱音大賽脫穎而出。
真相是,真正的搖滾與樂團文化,來自台北市那些大大小小的音樂展演空間(Live House),因為不只是演出,還要有交流,不只是交流,還要有地方待著,更何況所有的作品,就算是實驗性的,也要有聽眾才能成長、產生力量。
「2005 年是因為場地有表演而違反規定,2012年卻是因為賣酒。」早在05年這牆(The Wall)與地下社會等Live House就因為營業項目不合、執照不符,而屢屢遭受罰款,甚至一度傳出要停止表演或是停業,好不容易經過立委協調,有了「音樂展演空間業」的項目:「提 供音響燈光硬體設備之展演場所,供從事大眾普遍接受之音樂藝文創作者現場演出音樂為主要營業內容之營利事業。」但現在卻又被以賣酒而要求改善,地方政府刻 意、密集地消防臨檢,讓店家不勝其擾。
這些Live House往往都是小本經營、努力維持,只是為了讓堅持夢想的小樂團們,能有一個舞台發光發熱,期待有天能激盪出另一個「五月天」。因此,如果某天 Live House去登記成酒店、舞廳、酒吧等營業項目,雖可能會少了些困擾,但卻會大大的增加稅金等營業成本,進而被列入「八大行業」,那麼像是愛吃早餐的盧廣 仲等學生歌手,怎有可能出沒在這樣的地方呢?
說穿了,Live House可能死於「屢遭檢舉」,只要有人不斷地打「1999」或陳情,就會常受到警局、建管處、衛生局、消防局、國稅局等政府單位的關切。
文化部能坐視不管嗎?只要願意相挺,邀集相關部會研議修法,就能讓Live House繼續生存,那麼屬於台灣的音樂文創基底與流行音樂種子,就能有個地方成長、茁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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