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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從前年(2007)「練習曲」上映後,台灣這個小島上,掀起了一個騎腳踏車的風潮,
再加上前幾年「
不願面對的真相」突顯的暖化問題與環保意識的大力抬頭,單車的生活與概念,
成了人們在習慣不過的事物,也從早年因為沒錢的貧窮國家才騎腳踏車的印象中,大大的脫離,

只可惜,生活在這個島嶼上的人們,由於民族性的善良溫和,
以及公民意識的發展仍然不夠成熟,
故縱使大家喜歡單車,也開始騎單車,
但卻很少人會主動去爭取什麼?!絕大部分仍然是習慣讓自己去配合這個城市,
而非轉而讓城市來配合我們,
讓政府來服務我們,

以下與大家分享四篇文章,其中兩篇為報紙投書,另兩篇則為部落格的連結,
皆是針對打造單車城市的建議、經驗、觀點,以及現在政府所還需要努力的部分,

很值得一看,尤其是喜歡腳踏車的人,
或許,有天,我們可以一起做些什麼,讓城市對於單車族能更加友善。


By Fran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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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單車城市還是打壓單車騎士
羅文嘉

March 17, 2009  

昨日起床,看見報導:北市府將對單車族開罰.
忙碌的一天,仍然趕緊抽空,寫了這篇文章,同時投書報社;
事實上兩年前,我就寫過兩篇:
http://www.wretch.cc/blog/wenjia/7944589
http://www.wretch.cc/blog/wenjia/9172612
沒想到北市府冥頑不靈,繼續照幹;
希望這一篇還能發揮一點功效.

                                                                                                                                          

昨日聯合報的頭版頭條新聞,是台北市政府將對腳踏車族開罰。
單車新聞可以攻上報刊頭條,也算是台灣社會一種進步;
但是,台北市府的思維和作法,卻是大開倒車。


單車城市是一種趨勢

 多年前,提倡單車城市,難免眾人懷疑;總覺得單車代表落後、危險、又不方便。
但近年來,單車風潮橫掃全球,國際各大都市紛紛推動相關政策;台灣的單車產業,更大發利市、獨步全球。

其中尤以四年前,巴黎市政府,決心推動巴黎為單車城市,最引人注意。

大家開始問:連巴黎這樣擁擠的大城市,都可以做得到,又有那個城市不可行呢?

巴黎的成功經驗,帶動了歐洲更多城市,開始往單車城市邁進,
也讓推動此一計畫的市長,聲望大增,成為問鼎下屆法國總統的熱門人選。

臺北市長郝龍斌,也想仿效巴黎,準備在捷運站引進公共自行車計畫,
這不是壞事情,但是缺少配套措施,以及只想炒短線和一時媒體風光的作法,還是讓人很憂心。


問題不在單車族而在單車環境
 

現在,市政府又祭出所謂處罰條例,準備對單車族大開殺戒;
這裡有兩個問題,第一、政策的目標有問題,照理說打造單車城市、
促進更多人使用單車,才是政策的上位目標;政府是要花更多時間、資源,解決和去除,
不利單車推廣的惡劣環境和限制;甚至創造更多,鼓勵市民使用單車的誘因才對;
怎麼會該做的正面事情未做,卻急急於擺出限制和壓抑單車城市成長的處罰呢?
任何政策的制定,都必須考量政策的目標為何,如果我們打從心底認同單車城市的理念,
就應該讓政策工具,對這樣的目標達成,有積極的正面作用,而不是變成假借管理之名的變相打壓。

我們以巴黎為例,為了鼓勵市民騎單車,除了自行車穿越道外,
包括公車專用道,都開放給單車使用;這就是政策工具的制定價值和取向,非常清楚和一致。


粗糙不堪的處罰條例

其次,以市府的處罰草案來說,所謂在未設有專用標誌、標線的人行道、騎樓或是不靠右、
逆向行駛都要處罰;不知道這些做決策的官員,是否知道台北市有多少的相關道路或騎樓,
設有所謂的自行車專用標線、標誌?!政府不提供自行車車道,
或是提供的數量如鳳毛麟角一般,這才是問題本質。

再如,不得在欄杆、電線桿、路燈桿停放單車,否則開罰;同樣我們不禁要問,
那要停在哪裡?政府又提供了多少裝置和位置給單車族呢?

草案還準備禁止單車載人,決策官員大概永遠不會了解,對許多社區媽媽來說,
騎單車載小朋友,不僅很安全而且很窩心,只要那些大車遵守規矩。

凡此種種,我們幾乎可以判斷:制定這些政策的官員,
對這個都市單車族和單車環境的認識,是無比淺薄的;
或是說,平日坐黑頭車的局長和市長,根本就不在乎這些。

以台北市最精華的忠孝敦化路口的腳踏車穿越道為例,
其設計和品質,簡直是糟透了,但這些官員從來都不知道,
也不在乎。對他們來說,那只是擺個樣子、應付一下。


懸崖勒馬還得及

 總言之,我們的城市,現在的問題是:使用單車的人太少,
而不是太多;政府要做的是鼓勵,而不是壓抑;是要維護單車族的路權,
而不是高高在上的管理心態。與其花時間制訂洋洋灑灑的處罰條例,
倒不如好好提出一套,打造綠色單車城市的具體作法。我們要的不是,
每年一次的單車日作秀儀式,我們要的是,每天都安全的單車城市。


(本文同時發表於本日聯合報)






再談單車城市--兼回應北市府意見
羅文嘉
March 24, 2009

上週我寫了一篇打造單車城市文章,隔日台北市政府交通局長,
也回應了一篇;但基本上是雞同鴨講,交集甚少。


我仔細思考,發現最根本的差異,在於我主張:單車不只可以做為一種休閒工具,
同時,也可以成為一種交通工具。但是,顯然市政府的政策目標和思維,
只是把單車當作一種休閒工具來思考;因此市府官員,洋洋得意的幾乎都是,
規劃了多少河濱腳踏車步道,而看不到整個城市的單車網路如何規劃,
單車路權如何建立,以及單車和其他種車輛及行人間的關連性,等等配套措施。


就市府官員來說,台北市已經有公車、捷運等大眾運輸系統,
腳踏車作為城市,另一種交通運輸工具,似無必要,也可能讓交通更為混亂;

但是偏偏近年單車又成為一種風潮,於是一方面無明確打造單車城市的決心,
一方面又要管理越來越多的單車出現,於焉產生制訂處罰條例的思考,
並以單車只作為休閒工具的規劃,來面對外界質疑;
再輔以單車與其他車種或路人的競合關係,來模糊問題焦點。


這就是基本價值和目標不同,導致政策工具及內容,有如此差異的根本原因。


為便於市府官員,真正了解單車城市的重要性和其價值,我簡單整理以下思路要點,供參考。


第一:單車不只是很好的休閒工具,也可以是很好的交通代步工具。
因為它既可節能減碳,又可健康養身;越來越多,比台北更多車和擁擠的歐洲大城市,
都開始做,台北當然可以,如果再觀照荷蘭或北歐的許多城市,
單車作為一種交通工具,更是行之多年,毫無困難。台北要邁向進步乾淨的都市,
這是趨勢,也是目標,千萬不要妄自菲薄。


第二:要打造單車城市,一定要把單車的路網和路權建立起來。原來的城市規劃,並無單車路權的觀念,就如原來行人路權被漠視一樣;但是當新的觀念引進,新的城市想像出現時,作法和政策也要一併調整。比如:公車專用道的誕生、行人步道的重新打造、污水下水道的鋪設、乃至舊建築的保存再利用、老樹大樹的保護、親水河岸的整頓等等,都是來自新價值、新觀念的出現,政策勇於配合落實,資源重新配置,才讓我們的都市,一天比一天更人性和更文明。因此,單車路權及路網的建立,才是現在政府的當務之急。


第三:如果要對單車的照明或速度,甚至載重做限制,應該是在單車的出廠規範裡,要求將這樣的設備列為基本配備,否則騎士如何知道自己的速度,而自購之照明燈,又總是淪為盜賊下手目標。簡言之,如果這些成立,是必須從對製造廠商規範切入才對。


第四:選擇以單車作為代步工具的人士,許多是社會的弱勢,許多是認同環保節能的理念,他們比誰都願意看到,一個守法安全的交通環境。如果上位者不能把整體設施環境建立好,把政策價值理念釐清;最後,導致單車族被汽車、機車壓迫,行人又被機車、單車欺負,環環相扣、混亂沒有一個終了。而問題的關鍵,正在於政府的視野和能力。


冀望這些意見,北市府的官員們,能聽得進去,做該做的事情,不要做錯方向,惹來無盡民怨。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及 此篇文章





<圖片引用自該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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